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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登记
类别 |
行政许可 |
审批部门 |
万载县公安局 |
项目名称 | 非机动车登记 | 权力基本编码 | 000109038000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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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机动车登记 | 万载县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