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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万载县应急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备案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2500A000 |
设定依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部门备案。第三十二条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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