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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万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权限内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04015000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江西省定价目录》《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2018〕310号)和《江西省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授权县人民政府定价的项目,包括定价项目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以及相关的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等。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实行并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主要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具体以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以下简称定价目录)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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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权限内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 | 万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