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事项

绝育复通术批准

类别
行政许可
审批部门
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绝育复通术批准 权力基本编码 360123015000
设定依据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施行绝育手术后,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审批业务
      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深度
     1 绝育复通术批准 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